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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但是对于如何认识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实质,人们在认识上不断存在着分歧。当前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的实质就是要使国有企业全面退出竞争性领域,专门从事中外私有企业不愿意或无法经营的公共产品,而竞争性部门则只应当由中外私有或民营企业来经营。“全面退出论”以国有企业经济效率低下,挤占了中外私人经济开展空间,“与民争利”,影响了市场公平竞争,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开展,不利于充分就业等等为理由,并根据20世纪80年代末期西方工业化国家国有经济增加值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不足10%等情况,主张我国国有经济应该大范围地从竞争性行业退出,集中在少数自然垄断行业或者是民间资本不愿进入的行业和领域,然后民营经济就能够取得更大的开展空间,就能够解决就业、效率、国内外竞争等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开展问题。然而,这种观点在理论和事实上都是站不住脚的,是一种误导。 |